基本秘书组合
- 制作首次董事大会会议记录
- 制作开户/取消帐户会议记录
- 周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
- 递交周年申报表
- 更改公司注册地址及业务性质
- 董事委任及辞任
- 更新董事或秘书个人资料
- 申请分行商业登记证
- 分行更改资料
- 没营运通知书
- 更新及备存公司记录册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
国内分行
公司秘书作为公司监管的角色,能从宏观角度看到公司企业管治问题,为公司提供专业建议,确保公司营运和决策合法,使公司能持续稳健地发展。同时作为公司协调角色,成为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桥梁,平衡当中的利益冲突促进双方的沟通。选用专业的秘书公司可为公司董事省下不少时间,让其专注公司业务发展。
港信提供基本秘书组合及企业秘书组合,灵活配合不同规模公司的需求。
包含基本秘书组合,以及:
凡使用秘书服务的新客户,需缴付 $100 行政费。如董事或股东人数超过 2 位,秘书服务须每位另加 $100 手续费。秘书服务合约会由公司申请服务日起至该公司成立前 1 天。
拟备同意撤销公司股东会议记录、填报不反对撤销公司通知书、NDR1 撤销注册公司申请书、使用港信地址为收取撤销公司信件。费用不包括政府费用、准备管理帐目及安排审计费用。
查询报价 →下列项目亦可由港信秘书团队协助办理,费用因个案情况而异,欢迎联络查询。
根据香港法例,每间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。公司秘书可以由自然人(即香港居民)或法人(即香港有限公司)担任。如该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该董事将不可兼任秘书。
秘书公司是政府和公司之间沟通之桥梁,需处理公司与政府相关的往来文件,例如递交周年申报表。虽然公司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,如公司有违反任何公司条例,需承担相关公司秘书责任。
指定代表每间公司须指定最少一名人士为公司代表,以就公司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有关事宜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。公司的指定代表须由以下任何一类人士担任:该公司的股东、董事或雇员,而且必须是居于香港的自然人;或会计专业人士、法律专业人士或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。如需要协助,请立即联络我们专业团队。
政府对《公司条例》作出修订,订明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(「重要控制人」),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,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。同时间,每间公司需指定一位人士出任公司代表,以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解答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事宜。该修订部份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。
政府对《公司条例》作出修订,订明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(「重要控制人」),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,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。同时间,每间公司需指定一位人士出任公司代表,以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解答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事宜。该修订部份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。
根据政府发布之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指引第 9 章,凡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。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 4 级罚款(即 25,000 元)。如情况适用,另每日各处罚款 700 元。港信将积极为客户提供相关协助,处理条例修订后之后续事宜。
(852) 2159 8009